費新博士與我國工業職業教育發展之研究(上冊)

八十年代我國經濟發展的重點,在於積極發展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之工業;而在工業發展之諸多因素中,以土地(資源)、資金、人力與技術等最為重要。由於本省土地面積狹小、天然資源貧乏、資金也非十分雄厚,而目前可充分發揮所長的,只有人力與技術兩者。因此,如何充分供應素質優異的工業基層技術人力,以達到國家「工業技術升級」的目標,此項重擔自然將落在工業職業教育界與企業界之肩上。 戰後西德經濟快速復興,工業技術飛躍進步,早已位居世界工業強國之列。在這些奇蹟式的演變過程中,他們的工業職業教育界實扮演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此乃一項為世人所公認的事實。在我國第四、五期四年經濟建設計畫期間(民國五十四-六十一年),政府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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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 Author: 王自和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A20020005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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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八十年代我國經濟發展的重點,在於積極發展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之工業;而在工業發展之諸多因素中,以土地(資源)、資金、人力與技術等最為重要。由於本省土地面積狹小、天然資源貧乏、資金也非十分雄厚,而目前可充分發揮所長的,只有人力與技術兩者。因此,如何充分供應素質優異的工業基層技術人力,以達到國家「工業技術升級」的目標,此項重擔自然將落在工業職業教育界與企業界之肩上。 戰後西德經濟快速復興,工業技術飛躍進步,早已位居世界工業強國之列。在這些奇蹟式的演變過程中,他們的工業職業教育界實扮演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此乃一項為世人所公認的事實。在我國第四、五期四年經濟建設計畫期間(民國五十四-六十一年),政府曾先後邀請西德工業職業教育專家費新博士(Prof. Dr. J. A. Wissing)與其門人范海波博士(Dr. Herbert Fleckenstein)及文漢思工程師(Dipl. Ing. Hans Winkelhausen)相繼來華,以協助我國改進職業教育。當時他們曾提出多項改進我國職教之建議(其中以對工職教育之改進建議較多)。十餘年來,這些建議在我國工職教育發展過程中,究竟發揮了多少功效或影響力?時值企業界急需大批工業基層技術人力,以配合國家發展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工業之今日,若能由費新師生建議中,找尋出當今西德工業職業教育之精華所在,並以此作為我國工職教育改進的參考,則或將有助於加速我國邁入現代化工業強國之林。此乃本論文研究之主要動機與目的。 本文之研究題目為「費新博士與我國工業職業教育發展之研究」。研究方法主要採用歷史研究法,籍分析、比較、歸納及批判等歷程蒐集資料;資料中「德文部份」多由費新博士本人直接提供,其他部份皆於國內搜集;另亦輔之以實證調查法(問卷法及訪問法)-以問卷方式調查現今工職教育界人士(包括大學院校工教系教授、主管職教之教育行政人員及工職學校人員)對上述德籍職教專家所提建議案之看法;且亦根據計質研究法(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之原則,親訪當年(民國五十四、五十九年)與費新師生接觸過之有關工職教育之行政首長、教授、高工校長等,以探求費新與我國工職教育發展之關係,期藉以佐證文獻資料。 費新及其門人所提之改進我國職業教育建議,實包括工職教育、工職訓練以及商職教育等部份。唯因研究者受時間及能力之限制,故本文之研究範圍僅限於彼等所提之有關工職教育之建議與我國工職教育發展關係之探討。 本研究計分為七章。第一章為緒論。旨在說明撰寫本文的動機與目的、研究的方法、研究的範圍與限制、以及專有名詞的詮釋等。 第二章為介紹費新的職業教育理論與德國工業教育的關係。主要敘述費氏一生致力改革德國職業學校教學力法之經過;另亦介紹氏晚年協助西德政府「職教援外」之工作,經多年之努力,他已成為德國職教援外之先驅及典範,並因此也在我工職教育發展史上留下了燦爛的一頁。為此,氏曾榮獲西德政府頒授之大十字勳章,同時,也被第三世界許多國家譽為--德國職業補習學校教育之父。費新職業教育理論主要以「法蘭克福教學法」(die Frankfurter Methodik)為核心。另費氏對德國職業補習教育未來改革與發展趨向,在其「明日的職業補習學校」及「未來的職業補習學校」兩文中皆有精闢的闡述。 西德工職教育的重要特色計有:培育人才採二元制(duales Ausbildungs system)的方式,即由職業學校與企業界共同培育工業人才;實行專業證書制度;「職業訓練法」(一九六九年八月公布實施)對學徒契約作了周詳之規定;第二升學途徑之開闢;重視職業教育與訓練之研究等。這些要素皆成為費新師生所提之「對我國工職教育改進建議事項」產生之重要背景。費氏職業教育理論之核心,乃「法蘭克福教學法」,此種以科學程序改進職業學校教學的分段教學法,已成為今日西德職校「階梯教學思想」之主流;另一九六九年八月十四日,西德政府公布實行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職業訓練法」第廿六條--「階梯訓練」中,亦明白規定「階梯教學」於西德實驗推廣。費新之「法蘭克福教學法」已成為今日德國工業職業補習學校職業理論課程之重要部份。該法包含之多種有關書籍、工作單、作業單、操作練習等,已成為技術訓練及工場實習課程的重要教材及教具。又一九五七年費新「明日職業補習學校」之構想,亦為德國職業補習學校未來之改進,指出了方向。 第三章為費新來華前之我國工業職業教育概述。我國職業教育思潮之演進,由清末民初始,歷經實業、實利、職業、生產、與民生教育思潮各階段,迨民國十八年,教育部頒布中華民國教育宗旨,確定三民主義教育思想為全國教育之最高準繩時,民生教育思潮已發展成為我國今日職業教育思想之核心。政府遷台前後,我國工業職業教育之發展,歷經之重要時期約可分為:清末民初時期;民國十一年新學制時期;十八年,國民政府頒布中華民國教育宗旨時期;二十一年,「職業學校法」公布時期;抗戰時期及三十八年政府遷台至實施九年國民教育時期等階段。政府遷台前,工職教育歷年發展所形成之基礎,惜遭共匪叛亂而被摧毀殆盡。政府遷台後,為達成「建設台灣,光復大陸」之任務,乃積極致力於政治、經濟、教育等方面之改革與建設。至實施九年國教前,我國工職教育無論在師資培育機構之建立、工職教育調查、課程修訂、人力資源小組之成立、學校設備標準之公布等,皆已具備相當之規模與進展。 民國以來留德返國之教育學者們,以蔡元培倡導職業教育,協助政府推動民生主義各項教育建設之貢獻最大;朱家驊於教育部長任內頒布「職業學校法」;田培林闡釋建教合作之理論與實際,譯介有關西德職教思想等書籍,此皆有助於日後工職教育之改進。民國二十年,由德國教育學者拍劇(Carl H. Becker)率領之「國聯教育考察團」應我政府之邀,來華考察教育,並曾提出「中國教育之改進」報告一份;其中有關職教部份,曾引起我職教界之熱烈反應與支持,乃成為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教育部公布「職業學校法」,確立我國職業學校制度之重要原因。 民國五十年代初期,正值我國積極推行第三、四期四年經建計畫之時,經濟發展已漸由農、工並重,而趨向以工業發展為重心,為配合供應工業建設所亟需之工業基層技術人力,工職學校自然須肩負起此一重大的人才培育之責;然當時之工職教育無論在師資、設備、教材、經費等方面曾顯露出一些困難與缺失,而亟待解決,為精益求精,圓滿達成上述任務,政府乃有邀請費新來華協助改進職教之舉。 第四章為費新師生所提之改進我國工業職業教育建議案之內容分析。其中,除敘述其來華經過外,並也略述費新門人--范海波博士與文漢思工程師兩人之生平。分析其所提之改進我國工職教育之建議事項,知彼等建議案產生之主要背景,可由費新之分段教學法(卸「法蘭克福教學法」)及西德工業教育之特色中,發現其淵源。為探究工職教育界人士對費新師生建議案之看法,乃分別利用問卷與訪問調查方式蒐集實證資料,期藉以佐證次(第五、六)章之文獻。其過程及結果分別為: (一)丹根據費新師生建議案之重點編成問卷,藉以調查當今工業教育界人士︵包括大學教師、教育行政人員及工職學校人員︶對該建議案之看法。由六一七份有效問卷之分析中(實際發出一一四五份,收回六二二份,收回率五四.三二%),得知如下之結果: 全體在問卷上一至十八題之選答情形,經卡方檢定結果發現均達.01顯著水準。除第五題--培養學生獨立工作能力及主動學習的習慣--大多數人認為其實施成效欠佳外;在其餘十七題上,大多數人對當今工職教育實施情形或改進建議,均持贊成的意見或趨向,其詳情分別為:1.工職教育實施成效符合「培養工業界所需基層技術人才」的目標,2.若修訂現行工職課程標準,宜將理論與實習課程分配比例改為三比七,3.若修訂現行工職課程標準,宜將理論課程中「普通」與「專業及相關」科目的分配比例也改訂為三比七,4.目前工職課程符合「社會各行職業之需要」,5.改進考試方法,應加考口試一項,6.「技能基礎訓練」成效頗佳,7.學生必須有一相當時間在實習工場或工廠學習,8.輪調式建教合作之第一學年宜在校內實施技能基礎訓練,待第二、三學年始參加建教合作,9.工職學校可試行階梯教育,10.階梯教育之第三學年-專職教育,以在企業界實施為宜,11.訂定全國一致與系統化之實習計畫,以作階梯教育實施成效考核之依據,12.現今國中之工藝及職業選科,有益於技能教育,13.舉辦全國工職畢業會考,14.實施技能檢定、授予職業證照之制度,15.釐訂每一職業證書考試之標準,16.恢復設置中央及省(市)各級「職業教育建教合作委員會」,17.設置工業教育學院。 (二)就研究者編擬之十一項有關費新師生建議案之問題,親訪當年與費新師生接觸過的我國有關工職教育行政首長、教授與高工校長等十四人,其結果如下:1.政府當年邀請費新來華協助我國改進職教之動機及目的為--參考德國職業教育之優點,以改革我職業教育之缺失,2.國民中學課程之重視職業教育、職業陶冶的精神與費新建議案的關係為--有些關係,3.我國實施九年國教,停辦初職及五年制高級職校之措施,與費新建議案之關係為--費新建議案僅提供我國「實施九年國教、停辦初職及五年制高級職校」政策決定之旁證與參考,兩者之關係僅屬巧合而已,4.國中增設職業選科並實施指導活動之措施,與提昇高工學生入學前素質之關係為--無明顯之關係,5.全面停辦初職與高工學生入學前素質之關係為--無甚影響,6.改進工職教學方式,其理想途徑為--在單位行業訓練之基礎上,採用階梯教學或群集教學方式,並擇一、二所工職進行實驗,待有成效後,始可逐步全面推廣,7.政府現正準備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並擬對高中階段失學青年加強職業補習教育的此一構想,與費新建議案的關係為--與德國學制有關,然與費新建議無關,8.輪調式建教合作及階梯教學實驗,與六十三年修訂之高工課程標準之關係為--在修訂之課程標準中已參考了西德學徒制及階梯教學之精神,9.於民國五十八及六十年赴德進修之十位高工教師返國後之服務情形為--政府當年並未訂定具體計畫,藉該等教師以積極推廣西德職教之特色,致各人仍回原任教學校服務。直至台灣省立教育學院在彰化白沙山莊成立後,始延攬部份人士共同創辦職業教育系之工場師資組,10.民國六十年台灣省立教育學院設置工場師資組之措施,係直接受費新之影響,11.之(1)六十三年教育廳邀請西德工職教育專家來台,與費新師生建議之關係為--受費新本人之影響,11.之(2)六十四年春、教育廳研擬設置「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中心」之計畫,與費新師生建議案之關係為--直接受到「德國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計畫之影響,間接受到費新之影響,11.之(3)六十三學年度教育廳試辦高工應屆畢業生技能檢定,與費新師生建議案之關係為--間接受到費新師生建議案之影響。 第五章為「費新師生建議案」與我國工業職業教育發展的關係。「費新師生建議案」與我國工職「學校制度及設科、招生」、「技能教學評鑑」、「教學方式」、「師資培育」、「建教合作、考試方式改進」等方面的關係,經探討發現有下列四類:(一)兩者觀點一致,但其關係僅屬巧合者--停辦初職及影響九年國教之課程設計,運用人力發展政策以規劃工職教育;(二)間接之關係--試辦高工應屆畢業生技能檢定,為全面實施職業證照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三)直接之關係--「輪調式建教合作」之積極推廣及「階梯教學實驗」之推行,職業教育學院雛形之形成;(四)因社會、文化、經濟等背景之差異,致兩者未發生明顯關係或無關係者--建教合作委員會之設置,考試方式之改進等。 第六章為費新與我國工業職業教育其他方面之發展的關係。除上述建議案之外,在我國工職教育之研究與規畫、課程修訂、教師進修及其他等方面,所受費新直接與間接影響,經探討發現為:(一)在工職教育研究與規畫方面計有:1.六十三年「台灣省加速發展職業教育方案」之推行;2.六十三年十月上旬邀請西德工職教育專家許凱來(Dipl. Ing. K. Stutzle︶來華協助我國改進工職教育;3.六十四年春、倣效「西德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之辦法,草擬了「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中心」計畫;(二)在工職課程修訂方面為:六十三年修訂之高工課程標準,已兼顧西德學徒制與階梯制教學之精神;(三)在工職教師進修友面為:五十六及五十八年分批選派優秀高工教師十人赴西德進修工職教育,此有助於我國日後工職師資培育工作之推展等。 第七章為結論與建議。其中「研究發現部份」計有:(一)費新於一九三二年發明之「法蘭克福教學法」,乃今日西德職業學校「階梯教學思想」之主流,(二)費新「明日職業補習學校」之構想,為德國職業補習學校未來之發展與改進,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文獻,(三)今日德國職業教育無論在制度、教材、教法、課程等方面皆受到費新之影響,(四)我國九年國民教育課程之設計,受「費新建議案」之影響頗鉅,(五)民國五十六年因費新之推荐,西德政府接受我國首度選派優秀工職教師赴德進修,此舉對我國工職師資培育工作頗具貢獻,(六)民國五十八年省立沙鹿高工首度試辦之「輪調式建教合作實驗」︵實驗創始人為姜吉甫校長),係受費新介紹西德學徒制思想之影響,(七)民國六十年政府依「范海波建議」成立省立三重商工,以實驗「階梯教學」,該階梯教學之思想係導源於費新「法蘭克福教學法」之職教思想,(八)許智偉博士於主持台灣省立教育學院及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期間,曾參酌費新職業教育思想及其建議案,實施多項改進本省工職教育之措施,而頗具成效,因民國六十三年新頒布之高工課程標準中,已兼顧了西德階梯制及學徒制之精神,(十)中、德工職教育合作成果,雖遭國際政治逆流之衝擊,而蒙受不利之影響,唯仍透過有關基金會,接受我國工職教師及工廠技術人員前往西德接受進修訓練。綜合上述研究發現,而歸納出如下兩項結論:(一)費新職業教育理論及費新師生建議案,均可作為我國工職教育改進之重要參考資料,其內容值得進一步深入研究、實驗與推廣,(二)在我國工職教育發展過程中,「費新師生建議案」未被充分接受及瞭解,致未能充分發揮改進工職教育之理想效果。 最後,研究者根據研究之「發現與結論」,提出數項建議,以供改進我國工職教育之參考:(一)籌設國立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中心,(二)恢復設立各級建教合作委員會及成立建教合作之常設機構,(三)試辦「階梯與輪調綜合式建教合作」之實驗,(四)繼續加強改進階梯式教學之實驗,(五)設立地區性之聯合教學工場,(六)定期召開工職各科教師座談會,(七)擴大工科師資培育、加強在職進修,(八)其他工職教育之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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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lling ndltd-CHENGCHI-A20020005592013-01-07T19:20:28Z 費新博士與我國工業職業教育發展之研究(上冊) 王自和 八十年代我國經濟發展的重點,在於積極發展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之工業;而在工業發展之諸多因素中,以土地(資源)、資金、人力與技術等最為重要。由於本省土地面積狹小、天然資源貧乏、資金也非十分雄厚,而目前可充分發揮所長的,只有人力與技術兩者。因此,如何充分供應素質優異的工業基層技術人力,以達到國家「工業技術升級」的目標,此項重擔自然將落在工業職業教育界與企業界之肩上。 戰後西德經濟快速復興,工業技術飛躍進步,早已位居世界工業強國之列。在這些奇蹟式的演變過程中,他們的工業職業教育界實扮演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此乃一項為世人所公認的事實。在我國第四、五期四年經濟建設計畫期間(民國五十四-六十一年),政府曾先後邀請西德工業職業教育專家費新博士(Prof. Dr. J. A. Wissing)與其門人范海波博士(Dr. Herbert Fleckenstein)及文漢思工程師(Dipl. Ing. Hans Winkelhausen)相繼來華,以協助我國改進職業教育。當時他們曾提出多項改進我國職教之建議(其中以對工職教育之改進建議較多)。十餘年來,這些建議在我國工職教育發展過程中,究竟發揮了多少功效或影響力?時值企業界急需大批工業基層技術人力,以配合國家發展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工業之今日,若能由費新師生建議中,找尋出當今西德工業職業教育之精華所在,並以此作為我國工職教育改進的參考,則或將有助於加速我國邁入現代化工業強國之林。此乃本論文研究之主要動機與目的。 本文之研究題目為「費新博士與我國工業職業教育發展之研究」。研究方法主要採用歷史研究法,籍分析、比較、歸納及批判等歷程蒐集資料;資料中「德文部份」多由費新博士本人直接提供,其他部份皆於國內搜集;另亦輔之以實證調查法(問卷法及訪問法)-以問卷方式調查現今工職教育界人士(包括大學院校工教系教授、主管職教之教育行政人員及工職學校人員)對上述德籍職教專家所提建議案之看法;且亦根據計質研究法(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之原則,親訪當年(民國五十四、五十九年)與費新師生接觸過之有關工職教育之行政首長、教授、高工校長等,以探求費新與我國工職教育發展之關係,期藉以佐證文獻資料。 費新及其門人所提之改進我國職業教育建議,實包括工職教育、工職訓練以及商職教育等部份。唯因研究者受時間及能力之限制,故本文之研究範圍僅限於彼等所提之有關工職教育之建議與我國工職教育發展關係之探討。 本研究計分為七章。第一章為緒論。旨在說明撰寫本文的動機與目的、研究的方法、研究的範圍與限制、以及專有名詞的詮釋等。 第二章為介紹費新的職業教育理論與德國工業教育的關係。主要敘述費氏一生致力改革德國職業學校教學力法之經過;另亦介紹氏晚年協助西德政府「職教援外」之工作,經多年之努力,他已成為德國職教援外之先驅及典範,並因此也在我工職教育發展史上留下了燦爛的一頁。為此,氏曾榮獲西德政府頒授之大十字勳章,同時,也被第三世界許多國家譽為--德國職業補習學校教育之父。費新職業教育理論主要以「法蘭克福教學法」(die Frankfurter Methodik)為核心。另費氏對德國職業補習教育未來改革與發展趨向,在其「明日的職業補習學校」及「未來的職業補習學校」兩文中皆有精闢的闡述。 西德工職教育的重要特色計有:培育人才採二元制(duales Ausbildungs system)的方式,即由職業學校與企業界共同培育工業人才;實行專業證書制度;「職業訓練法」(一九六九年八月公布實施)對學徒契約作了周詳之規定;第二升學途徑之開闢;重視職業教育與訓練之研究等。這些要素皆成為費新師生所提之「對我國工職教育改進建議事項」產生之重要背景。費氏職業教育理論之核心,乃「法蘭克福教學法」,此種以科學程序改進職業學校教學的分段教學法,已成為今日西德職校「階梯教學思想」之主流;另一九六九年八月十四日,西德政府公布實行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職業訓練法」第廿六條--「階梯訓練」中,亦明白規定「階梯教學」於西德實驗推廣。費新之「法蘭克福教學法」已成為今日德國工業職業補習學校職業理論課程之重要部份。該法包含之多種有關書籍、工作單、作業單、操作練習等,已成為技術訓練及工場實習課程的重要教材及教具。又一九五七年費新「明日職業補習學校」之構想,亦為德國職業補習學校未來之改進,指出了方向。 第三章為費新來華前之我國工業職業教育概述。我國職業教育思潮之演進,由清末民初始,歷經實業、實利、職業、生產、與民生教育思潮各階段,迨民國十八年,教育部頒布中華民國教育宗旨,確定三民主義教育思想為全國教育之最高準繩時,民生教育思潮已發展成為我國今日職業教育思想之核心。政府遷台前後,我國工業職業教育之發展,歷經之重要時期約可分為:清末民初時期;民國十一年新學制時期;十八年,國民政府頒布中華民國教育宗旨時期;二十一年,「職業學校法」公布時期;抗戰時期及三十八年政府遷台至實施九年國民教育時期等階段。政府遷台前,工職教育歷年發展所形成之基礎,惜遭共匪叛亂而被摧毀殆盡。政府遷台後,為達成「建設台灣,光復大陸」之任務,乃積極致力於政治、經濟、教育等方面之改革與建設。至實施九年國教前,我國工職教育無論在師資培育機構之建立、工職教育調查、課程修訂、人力資源小組之成立、學校設備標準之公布等,皆已具備相當之規模與進展。 民國以來留德返國之教育學者們,以蔡元培倡導職業教育,協助政府推動民生主義各項教育建設之貢獻最大;朱家驊於教育部長任內頒布「職業學校法」;田培林闡釋建教合作之理論與實際,譯介有關西德職教思想等書籍,此皆有助於日後工職教育之改進。民國二十年,由德國教育學者拍劇(Carl H. Becker)率領之「國聯教育考察團」應我政府之邀,來華考察教育,並曾提出「中國教育之改進」報告一份;其中有關職教部份,曾引起我職教界之熱烈反應與支持,乃成為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教育部公布「職業學校法」,確立我國職業學校制度之重要原因。 民國五十年代初期,正值我國積極推行第三、四期四年經建計畫之時,經濟發展已漸由農、工並重,而趨向以工業發展為重心,為配合供應工業建設所亟需之工業基層技術人力,工職學校自然須肩負起此一重大的人才培育之責;然當時之工職教育無論在師資、設備、教材、經費等方面曾顯露出一些困難與缺失,而亟待解決,為精益求精,圓滿達成上述任務,政府乃有邀請費新來華協助改進職教之舉。 第四章為費新師生所提之改進我國工業職業教育建議案之內容分析。其中,除敘述其來華經過外,並也略述費新門人--范海波博士與文漢思工程師兩人之生平。分析其所提之改進我國工職教育之建議事項,知彼等建議案產生之主要背景,可由費新之分段教學法(卸「法蘭克福教學法」)及西德工業教育之特色中,發現其淵源。為探究工職教育界人士對費新師生建議案之看法,乃分別利用問卷與訪問調查方式蒐集實證資料,期藉以佐證次(第五、六)章之文獻。其過程及結果分別為: (一)丹根據費新師生建議案之重點編成問卷,藉以調查當今工業教育界人士︵包括大學教師、教育行政人員及工職學校人員︶對該建議案之看法。由六一七份有效問卷之分析中(實際發出一一四五份,收回六二二份,收回率五四.三二%),得知如下之結果: 全體在問卷上一至十八題之選答情形,經卡方檢定結果發現均達.01顯著水準。除第五題--培養學生獨立工作能力及主動學習的習慣--大多數人認為其實施成效欠佳外;在其餘十七題上,大多數人對當今工職教育實施情形或改進建議,均持贊成的意見或趨向,其詳情分別為:1.工職教育實施成效符合「培養工業界所需基層技術人才」的目標,2.若修訂現行工職課程標準,宜將理論與實習課程分配比例改為三比七,3.若修訂現行工職課程標準,宜將理論課程中「普通」與「專業及相關」科目的分配比例也改訂為三比七,4.目前工職課程符合「社會各行職業之需要」,5.改進考試方法,應加考口試一項,6.「技能基礎訓練」成效頗佳,7.學生必須有一相當時間在實習工場或工廠學習,8.輪調式建教合作之第一學年宜在校內實施技能基礎訓練,待第二、三學年始參加建教合作,9.工職學校可試行階梯教育,10.階梯教育之第三學年-專職教育,以在企業界實施為宜,11.訂定全國一致與系統化之實習計畫,以作階梯教育實施成效考核之依據,12.現今國中之工藝及職業選科,有益於技能教育,13.舉辦全國工職畢業會考,14.實施技能檢定、授予職業證照之制度,15.釐訂每一職業證書考試之標準,16.恢復設置中央及省(市)各級「職業教育建教合作委員會」,17.設置工業教育學院。 (二)就研究者編擬之十一項有關費新師生建議案之問題,親訪當年與費新師生接觸過的我國有關工職教育行政首長、教授與高工校長等十四人,其結果如下:1.政府當年邀請費新來華協助我國改進職教之動機及目的為--參考德國職業教育之優點,以改革我職業教育之缺失,2.國民中學課程之重視職業教育、職業陶冶的精神與費新建議案的關係為--有些關係,3.我國實施九年國教,停辦初職及五年制高級職校之措施,與費新建議案之關係為--費新建議案僅提供我國「實施九年國教、停辦初職及五年制高級職校」政策決定之旁證與參考,兩者之關係僅屬巧合而已,4.國中增設職業選科並實施指導活動之措施,與提昇高工學生入學前素質之關係為--無明顯之關係,5.全面停辦初職與高工學生入學前素質之關係為--無甚影響,6.改進工職教學方式,其理想途徑為--在單位行業訓練之基礎上,採用階梯教學或群集教學方式,並擇一、二所工職進行實驗,待有成效後,始可逐步全面推廣,7.政府現正準備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並擬對高中階段失學青年加強職業補習教育的此一構想,與費新建議案的關係為--與德國學制有關,然與費新建議無關,8.輪調式建教合作及階梯教學實驗,與六十三年修訂之高工課程標準之關係為--在修訂之課程標準中已參考了西德學徒制及階梯教學之精神,9.於民國五十八及六十年赴德進修之十位高工教師返國後之服務情形為--政府當年並未訂定具體計畫,藉該等教師以積極推廣西德職教之特色,致各人仍回原任教學校服務。直至台灣省立教育學院在彰化白沙山莊成立後,始延攬部份人士共同創辦職業教育系之工場師資組,10.民國六十年台灣省立教育學院設置工場師資組之措施,係直接受費新之影響,11.之(1)六十三年教育廳邀請西德工職教育專家來台,與費新師生建議之關係為--受費新本人之影響,11.之(2)六十四年春、教育廳研擬設置「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中心」之計畫,與費新師生建議案之關係為--直接受到「德國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計畫之影響,間接受到費新之影響,11.之(3)六十三學年度教育廳試辦高工應屆畢業生技能檢定,與費新師生建議案之關係為--間接受到費新師生建議案之影響。 第五章為「費新師生建議案」與我國工業職業教育發展的關係。「費新師生建議案」與我國工職「學校制度及設科、招生」、「技能教學評鑑」、「教學方式」、「師資培育」、「建教合作、考試方式改進」等方面的關係,經探討發現有下列四類:(一)兩者觀點一致,但其關係僅屬巧合者--停辦初職及影響九年國教之課程設計,運用人力發展政策以規劃工職教育;(二)間接之關係--試辦高工應屆畢業生技能檢定,為全面實施職業證照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三)直接之關係--「輪調式建教合作」之積極推廣及「階梯教學實驗」之推行,職業教育學院雛形之形成;(四)因社會、文化、經濟等背景之差異,致兩者未發生明顯關係或無關係者--建教合作委員會之設置,考試方式之改進等。 第六章為費新與我國工業職業教育其他方面之發展的關係。除上述建議案之外,在我國工職教育之研究與規畫、課程修訂、教師進修及其他等方面,所受費新直接與間接影響,經探討發現為:(一)在工職教育研究與規畫方面計有:1.六十三年「台灣省加速發展職業教育方案」之推行;2.六十三年十月上旬邀請西德工職教育專家許凱來(Dipl. Ing. K. Stutzle︶來華協助我國改進工職教育;3.六十四年春、倣效「西德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之辦法,草擬了「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中心」計畫;(二)在工職課程修訂方面為:六十三年修訂之高工課程標準,已兼顧西德學徒制與階梯制教學之精神;(三)在工職教師進修友面為:五十六及五十八年分批選派優秀高工教師十人赴西德進修工職教育,此有助於我國日後工職師資培育工作之推展等。 第七章為結論與建議。其中「研究發現部份」計有:(一)費新於一九三二年發明之「法蘭克福教學法」,乃今日西德職業學校「階梯教學思想」之主流,(二)費新「明日職業補習學校」之構想,為德國職業補習學校未來之發展與改進,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文獻,(三)今日德國職業教育無論在制度、教材、教法、課程等方面皆受到費新之影響,(四)我國九年國民教育課程之設計,受「費新建議案」之影響頗鉅,(五)民國五十六年因費新之推荐,西德政府接受我國首度選派優秀工職教師赴德進修,此舉對我國工職師資培育工作頗具貢獻,(六)民國五十八年省立沙鹿高工首度試辦之「輪調式建教合作實驗」︵實驗創始人為姜吉甫校長),係受費新介紹西德學徒制思想之影響,(七)民國六十年政府依「范海波建議」成立省立三重商工,以實驗「階梯教學」,該階梯教學之思想係導源於費新「法蘭克福教學法」之職教思想,(八)許智偉博士於主持台灣省立教育學院及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期間,曾參酌費新職業教育思想及其建議案,實施多項改進本省工職教育之措施,而頗具成效,因民國六十三年新頒布之高工課程標準中,已兼顧了西德階梯制及學徒制之精神,(十)中、德工職教育合作成果,雖遭國際政治逆流之衝擊,而蒙受不利之影響,唯仍透過有關基金會,接受我國工職教師及工廠技術人員前往西德接受進修訓練。綜合上述研究發現,而歸納出如下兩項結論:(一)費新職業教育理論及費新師生建議案,均可作為我國工職教育改進之重要參考資料,其內容值得進一步深入研究、實驗與推廣,(二)在我國工職教育發展過程中,「費新師生建議案」未被充分接受及瞭解,致未能充分發揮改進工職教育之理想效果。 最後,研究者根據研究之「發現與結論」,提出數項建議,以供改進我國工職教育之參考:(一)籌設國立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中心,(二)恢復設立各級建教合作委員會及成立建教合作之常設機構,(三)試辦「階梯與輪調綜合式建教合作」之實驗,(四)繼續加強改進階梯式教學之實驗,(五)設立地區性之聯合教學工場,(六)定期召開工職各科教師座談會,(七)擴大工科師資培育、加強在職進修,(八)其他工職教育之改進措施。 國立政治大學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A2002000559%22. text 中文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