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知覺問題看胡塞爾對歐式幾何與非歐幾何的立場

  在知覺理論的部份,我們首先從直接實在論本身的缺陷出發。根據直接實在論,我能擁有關於「藍色的筆」的經驗(也就是說,我能「看到」藍色的筆)是因為世界裡存在著一隻藍色的筆,而且它跟我的感官間有某種因果關係。根據這個想法,如果我看到藍色,我有理由相信外在世界裡存在著一個藍色的東西。如果我看到一個圓的東西,我有理由相信外在世界裡有一個圓的東西。然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幻覺等現象告訴我們,我有藍色的視覺經驗不一定表示世界裡真的有一個藍色的東西。換句話說,我不能僅僅根據個別的經驗來判斷世界裡有什麼東西,以及這些東西的性質。所以,胡塞爾的一個策略是:雖然不能草草依賴個別的經驗,但我們可以從經驗彼此的關係裡...

Full description

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張卜文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A2010000197%22.
Description
Summary:  在知覺理論的部份,我們首先從直接實在論本身的缺陷出發。根據直接實在論,我能擁有關於「藍色的筆」的經驗(也就是說,我能「看到」藍色的筆)是因為世界裡存在著一隻藍色的筆,而且它跟我的感官間有某種因果關係。根據這個想法,如果我看到藍色,我有理由相信外在世界裡存在著一個藍色的東西。如果我看到一個圓的東西,我有理由相信外在世界裡有一個圓的東西。然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幻覺等現象告訴我們,我有藍色的視覺經驗不一定表示世界裡真的有一個藍色的東西。換句話說,我不能僅僅根據個別的經驗來判斷世界裡有什麼東西,以及這些東西的性質。所以,胡塞爾的一個策略是:雖然不能草草依賴個別的經驗,但我們可以從經驗彼此的關係裡判斷世界裡充竟存在哪些東西,以及這些東西的性質。根據他的想法,我們可以藉由「經驗間是否發生斷裂」來判斷我的某段經驗能否涉及一個存在的對象。簡單來說,幻覺、夢與知覺間存在著某種經驗上的斷裂。例如,我以為我跟某個朋友在咖啡館裡愉快地聊天,但突然之間我發現我睡眼惺松地坐在床上。這兩段經驗之間的斷裂使我發現,我剛才原來在作夢。如何探討「經驗彼此間的關係」構成了胡塞爾知覺理論的主軸。我們將在第2節到第9節裡討論胡塞爾如何用獨特的現象學術語來描述我們這些日常熟悉的現象。我們將看到胡塞爾如何根據經驗間的關係來說明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基本信念或直覺:「(外在)世界本身是存在的」以及「(外在)世界是一個物理世界」。這種現象學考察的成果是:為了知道世界是否存在,以及世界裡存在那些東西,或者這些東西本身的性質,我只需訴諸我的「經驗」,而不需預先設定世界本身,或者世界裡的東西擁有那些性質─包括「存在」這個性質。這個觀點也就是胡塞爾所說的「先驗觀念論」(第18頁)。   訴諸經驗間的關連,胡塞爾試圖解釋我們關於外在世界的各種直覺。然而,他這個策略有一個我們不願意面對的後果:哲學懷疑論(§10)。雖然到目前為止,我從我關於世界的經驗裡判斷世界本身是存在的,但是根據經驗關連的判準,我必須承認我這種經驗的」致性有可能在「未來」徹底被打斷。我必須承認,我對世界的經驗可能是一場幻覺。換句話說,世界可能是不存在的。這個結論不僅非常違反我們一般的直覺,甚至連胡塞爾本人也不願意接受現象學導致的這種結論。因此,他提出發生現象學(或本能現象學)來化解這個困難。在發生學的領域裡,胡塞爾特別強調「身體是我能擁有經驗的條件」這件事。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觀察到身體的活動與我的經驗息息相關。如果我的眼睛不在適當的位置,我無法看清楚一個東西。如果我的手沒有移動,我無法獲得某些觸覺。作為一個成人,我可以有意識地控制我的身體,我可以在某個意義上掌握我要獲得那些經驗。然而我也知道,在我獲得控制身體的自主性前(至少當我還是嬰幼兒時),我的身體就已經開始活動了。無論我有沒有意識到,只要我的身體在活動,我就獲得了經驗。胡塞爾認為,作為一個成人,我為了更清楚地認識一個對象而運動我的身體。所以,成人根據他的「認識動機」來運動他的身體。然而,嬰幼兒根據那些因素來活動他的身體呢?胡塞爾主張,嬰幼兒的身體運動主要受「自我保存的本能」所推動。與這些本能運動伴隨的經驗能使我的經驗關連性不會被打斷。當然,胡塞爾認為這種自我保存的本能不僅影響嬰幼兒的行為,它同時也影響成人的行為,只不過成人通常不會意識到這種本能而已。通過本能現象學,胡塞爾會這樣認為,因為經驗關連的徹底斷裂(也就是說,世界不存在)將使人類無法生存,因此人類自我保存的本能不會引發那些可能使經驗關連徹底被打斷的經驗(第41、46頁)。也就是說,雖然「世界不存在」對胡塞爾來說在理論上是可能的,但這種可能性卻不會被實現。   胡塞爾試圖以發生現象學消解懷疑論,但是我們有一些拒絕發生學的理由。我們會發現,發生學的研究領域是所謂無意識的領域(第31-32頁)。也就是說,發生學研究的是那些我自己無法回想起來的經驗。然而,既然這些經驗是我無法回想起來的,我怎麼知道這些經驗是怎麼樣的經驗呢?我怎麼知道這些經驗具有那些性質,以及它們如何影響我的行為呢?胡塞爾說,我們可以藉由觀察嬰幼兒的行為來「間接推測」我那些無法回想起來的經驗具有那些性質。可是,如果我們按照胡塞爾的策略去操作,我們可以發現我們能夠觀察到的只是嬰幼兒的外在行為,我們無法觀察到他們的「經驗」。我們無法觀察到他們有什麼感覺或者他們有什麼想法,更不用說我們根本無法「證實」他們的行為是否真的受到胡塞爾所刻劃的那種本能的影響。因此,發生學的研究缺少胡塞爾一直強調的「明證性」。在缺少明證性的情況下,我們最多只能說胡塞爾的發生學提供給我們繼續思考的空間,而無法說他的發生學是一個「真」的理論(第47、61-62頁)。   按照胡塞爾的基本立場,我們必須根據我們的經驗來掌握對象或者世界本身的性質。根據直覺,世界當然是一個空間世界。除此之外,我們認為空間其有三維的結構。因此,胡塞爾的空間理論首先必須說明我們如何根據我們的經驗來掌握空間的三維性。「空間有三維」至少表示這樣一件事:我在空間裡面能夠區分上下、左右與前後三個不同的方向系統。在第25到27節裡,我們將深入討論胡塞爾如何訴諸經驗來論證空間的三維性。他的基本看法是,我們可以用視覺完全掌握的只有上下與左右這兩個方向,至於前後這個方向我們則需要訴諸某些推論來掌握(第54-55頁)。   除了「三維性」的結構,我們還可以從「度量關係」來掌握空間的性質。因此,我們進入了歐氏幾何與非歐幾何之間的爭論。在這個部份,我們將討論黎曼的一般性模型的基本主張,以及這個模型本身在確定空間的真實幾何學時所具有的蘊含和意義(§32)。當然,我們也要討論胡塞爾對黎曼一般性模型的立場。胡塞爾的幾何學理論有兩個主張:(1)黎曼的一般性模型犯了所謂「邏輯上的循環」;(2)歐氏幾何是空間的真實幾何學。我們將在第33節裡詳細討論胡塞爾對黎曼的批評是否適當,以及歐氏幾何在描述空間結構中所具有的角色。筆者的討論結果是,胡塞爾對黎曼的批評並不適當。同時,雖然歐氏幾何的確可以描述小範圍的空間領域,但我們不能由此推出歐氏幾何也是(整體)空間的真實幾何學。愛因斯坦相對論被證實的事實告訴我們,人範圍的空間領域必須用非歐幾何來描述。因此,胡塞爾的幾何學理論不僅在理論上有缺陷,並且受到科學觀測結果的強烈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