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協商制度之研究
「認罪協商」制度即為美國刑事訴訟程序中之Plea Bargaining ,但美國為一聯邦制國家,各州在司法實踐上運作均不相同,Plea Bargaining 的型態也不儘相同,不過其共同點係指刑事案件不經通常審判程序,由檢察官或法官與被告就案件進行協商,以妥協換取被告自我認罪所構成。我國於一九九七年修正之刑事訴訟法正式將「認罪協商」制度引進,體系上置於第七編「簡易程序」內,以第四五一條之一為整個制度之核心條文。 本論文所研究之「認罪協商」不僅指美國之Plea Bargaining ,兼及各國類似制度,其共通特徵乃是刑事案件不經由通常的審判程序,以較簡略之特別程序終結案件,處理速...
Main Author: | 陳業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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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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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s: | |
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B200200206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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