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知縣職掌之研究

縣為我國最基本的地方行政單位,自秦漢以來,迄未更易。國父孫中山先生以縣作為建造國家的基石,基石堅,則國強;基石不堅,則國危。縣之重要,可見一斑。知縣一官,職位雖卑,然在地方行政制度上所扮演之角色極其生要。基職權之行使,關係民命,關係國家。歷來學者對縣令長之研究,多注重於漢唐;而探討明清者實不多觀。個人有鑒於此,因有本文之研究。昔魏徵言:以銅為鑑,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鑑,可以知得失。研究清代知縣職掌,庶可收鑑往知來之效。 本文內容,包括八章,都十五萬言。第一章緒論,敘述我國縣令長的歷史沿革,與清代知縣的法律地位及其出身途徑。第二章討論知縣用人行政之得失:分稽察佐難,聘用幕賓,統馭胥吏與約束差役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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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徐炳憲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B20020092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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