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法論我國高齡監護法制
本論文第一章「緒論」揭示研究動機與研究方法。 第二章「高齡者的立法課題:以高齡者意思自主為中心」。先就人口結構變化來論述台灣高齡化問題的迫切性;續以高齡人口所面臨的生理機能衰退、心理狀態改變與社會地位與價值影響等層面來探討高齡者需要他人協助作決定的客觀因素,並以社會實證研究數據證明高齡者希望維持自主卻又期望在有協助情況下作決定的主觀需求,以及主導控制自我決定的自主權對於維持高齡者身心福祉的重要性。繼而導出:同時兼顧意思自主與接受協助需求的代理決定法制,才是保障高齡者權益的完備法制。 第三章「自主決定與替代決定之法理」從人性尊嚴與自主決定權探討法定與一定替代決定的法律意義與競合。 第四章首先討論...
Main Authors: | 楊惠雯, Yang, Hui-Wen |
---|---|
Language: | 中文 |
Published: |
國立政治大學
|
Subjects: | |
Online Access: | 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86651039%22. |
Similar Items
-
從美國法論我國高齡監護法制
by: Yang, Hui-Wen, et al.
Published: (2003) -
成年監護制度之研究
by: 蔡佩伃, et al. -
我國高齡教育推動模式之研究
by: 李志遠 -
從積極性勞動市場政策看中高齡者再就業之研究--以桃園縣為例
by: 徐秀好 -
美國聯邦公務人員勞動三權之研究-兼論我國考試院公務人員協會法草案
by: 黃駿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