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股權結構論獨立董事法制─以台灣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實證研究為例

公司股權結構與經營權結構,因不同公司不同產業而可能有天壤之別。因此,如何設計一套能因應不同公司股權結構與經營權結構,一個兼具防弊與興利,而且能普遍適用發揮規範功能之公司法制,實際上並不容易。除了現行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範外,加強公司治理制度之推動,已是世界各國共同重視之議題。 股權分散或股權集中架構並無效能上好壞,純由各國文化、經營模式所逐漸衍生形成。因此在整個公司法制上應針對股權結構的不同為基礎,設計適當的公司治理法制。在股權集中結構而言,公司治理所關心的重點宜在「少數股東的保護」,在股權分散結構上,公司治理所強調的重點應在「資訊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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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許維貞, Hsu, Wei Chen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3961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