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之研究

無因管理乃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自羅馬法首先確立其概念以後,大陸法系諸國均以之為獨立的債之發生原因,而承認其制度,吾國民法亦然。惟無因管理之性質為何?在如何的條件下始能成立?其法律上之效力如何?種種問題,則非三言兩語所能道盡。吾國民法無因管理之規定,雖以大陸法系之瑞士債務法及德國民法為因應國情特殊,開於無因管理之適用以及學理上之探討,則不德國諸國普遍。因此,在研究上述問題時,不得不求助於日本及德國之學說和判例。本論文注重無因管理本質之探討,對於有爭論之問題徵引各種不同之學說加以比較,對於可能發生之疑難,則舉實例予以闡述,務求學說與實務並重,理論與實際兼顧。又因無因管理含有濃厚的道德規範之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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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凌博志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A20020009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