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險人進行對物訴訟理論與程序之研究--主論英國法

無論我國航運公司所屬船舶有無「權宜船籍」的問題,於船舶航經英國法權或間接繼受英國法學之區域(如美國、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香港與加拿大等),皆有受該海事法系統管轄之可能。海上犯罪之行為地管轄固勿論,即使英國非行為地,英國海事法向來均允許對航經英國法權之船舶、運費或貨載等財產(res;property)進行扣押(arrest)以取得對財產之管轄權,俾迫使財產之利害關係人提供擔保或出庭應訊,故即使位居東南亞的我國航運公司亦有了解英國海事法程序特殊性之必要,此不僅可事先規避可能遭受司法扣押的風險,於受扣押之後,亦可即使採取適當行為減少損害進而保護應有權利。因此,對我國航運公司而言,對英國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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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鄭深元, Cheng, Sun-Yuan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B20020018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