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律中的「坐贓致罪」罪-社交禮儀餽贈之刑事立法例

  「紅包」一直都是困擾中國人的問題,即使在現代,亦復如此。為整飭此歪風,歷朝均設專制。法務部為此亦制定了肅貪方案,師法西化立法,而對舊律之規定均未參酌。   實則,舊律於此之規制有其可取之處,且其係我國本身所發展者,更能適合我國國情,而不致於有西化立法「水土不服」之弊,且可省去許多試誤的過程,在立法時應值參考。   可惜,自民國以來,我國的法律均係採納西化立法,而對舊律之規定棄之不顧,甚至有主張「古非今是」者,以致於舊律之地位低落。   本文試著由對舊律中有關社交禮儀餽贈規範之研究,將舊律規定宜於今者,透過現代法學的檢驗,對現行法制提出建議,希望能改變前揭主張者之錯誤觀念,並賦予舊律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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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宋名晰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B20020039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