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委員會的特種□產統制

資源委員會的特種礦產統制(1936-1949 ) 資源委員會是抗戰時期舉辦國防工業,充實抗戰力量最重要工作有二:一是舉辦工、 礦、電各業以應政府抗戰之需;一是運銷事宜。所謂的出口礦產即鎢、銻、錫、汞等 特種礦產。 抗戰期間,中國因為財政的匱乏,軍需的不足,亟需各前提的國際社會並不能真正伸 出援手。中國要以本國所特有國的借款。在中國所蘊藏的資料中,鎢、銻藏量高居世 界第一的藏量則較不重要,但因它們都是有關軍需工業的重要資料下,以換取中國所 需的軍火及各項工業產品。 中國戰時輸出特礦,一則提昇本身的抗戰力,一則幫助之虞。所以資源委員會特統制 特種礦產,自有其不可磨滅的 本文的討論,除前言,結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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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林蘭芳, LIN, LAN-FANG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B20020058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