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村里民大會之研究

台灣地區村里民大會的建立始於民國三十五年。前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民國三十四年十二月公布「台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該方案第三項規定:「各縣市政府應於三十五年一月底以前,依台灣省各縣市鄉鎮組織暫行條例之規定,將街庄改為鄉鎮,並編組村里,設立村里辦公處,二月底以前成立村里民大會,並選舉村里長及鄉鎮民代表」。至民國三十五年一月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復又公布「台灣省鄉鎮組織規程」、「台灣省縣轄市組織規程」、及「台灣省各縣市村里民大會開會規則」,各縣市政府乃於民國三十五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五日陸續召開村里民大會,此為台灣推行村里民大會之開端。 村里民大會為地方自治的基層集會,村里公民可以直接參與,有似古希...

Full description

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洪清雄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B20020088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