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壽險相關法律問題

「信用壽險」(Credit Life Insurance)是以債務人死亡、殘廢為保險事故而使債權人受領保險金的人壽保險。詳言之,因為債務人死亡或殘廢,將使債務人完全或部分失去清償債務之能力,進而使債權人的債權有不受清償的危險,故債權人以要保人的身份,而以債務人為被保險人,就債務人的生命、身體與保險人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死亡保險契約)」 (此即為「信用壽險」),並約定債權人為受益人,當債務人發生死亡或殘廢之保險事故時,債權人即得請求保險金的給付,藉此來使債權獲得清償的保障。 「信用壽險」之保險利益為債權人對於債務人之生命、身體所具有的利害關係,性質上應屬「積極保險」,故應有保險價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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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廖家宏, Liao,Chia Hung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0358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