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採用可比較利潤法之公司為例-探討我國稽徵機關移轉訂價之個案查核

我國移轉訂價查核制度,係為防止營利事業與關係企業或關係人間藉不合交易常規之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之制度,及為使我國所得稅制與國際潮流趨勢接軌,財政部於93年12月28日訂定發布「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建立不合交易常規之認定標準暨相關調整方法,使徵納雙方有共同遵循之依據,乃我國所得稅查核之一項重大建制。 移轉訂價,指營利事業從事受控交易時所訂定之價格或利潤。其查核制度,為徵納雙方辦理所得稅申報及核定時,評估受控交易之結果是否符合常規共同遵循之依據。制度規範不僅是企業應負之協力義務,為創造企業本身更大價值及降低稅務風險,似應善用移轉訂價分析文件,使其成為衡量管理績效之利器。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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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 Author: 游松輝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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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19323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