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上訴訟外紛爭解決處理機制(ADR)之研究- 以勞資爭議處理制度為中心

實務上,我國勞資爭議行政處理機制雖可分為協調、調解與仲裁三種。但絕大多數之爭議係透過協調解決,並非透過勞資爭議處理法所定之調解或仲裁機制,在調解制度約只處理10﹪之爭議,而仲裁制度更是少見。換言之,實際上確實有一定比例之勞資爭議無法透過前開紛爭處理制度解決,勞工必須循曠日費時之訴訟程序方能獲得救濟,甚且以陳情抗爭方式凸顯爭議,認為制度之設計無法確保應有權益,且相關配套措施亦欠周延。面對勞資爭議件數有逐年增加趨勢,如何強化現有勞資爭議處理機制或創設新的解決機制,使各級勞工行政人員處理爭議時有一遵循依據,成為重要課題。 另一方面,行政機關在處理勞資爭議案件,長久以來迭遭質疑「主管機關介入私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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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陳慧敏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29610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