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案中投資銀行的選擇與顧問費的索取-以美國銀行業為例

本文研究銀行業要進行併購時,主併銀行與目標銀行為了要使合併能更順利地進行而雇用投資銀行,同時希望投資銀行所為他們帶來更多的的合併效益。本文依循William and Julapa(2002)所設的三個變數來衡量投資銀行帶來的效益,檢視雇用投資銀行是否對合併案有幫助:第一個變數是併購案完成的機率;第二是完成的速度;第三為合併後主併銀行的利得。並且探討合併雙方支付給投資銀行的顧問費會受到哪些因素的影響。 文中選取了銀行業作為資料分析的樣本,期間是以合併宣告日從1990年1月1日到2006年12月31日止,總樣本共有242件合併案。 實證結果顯示合併雙方雇用的投資銀行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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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周恒章, Chou,Heng Chang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42580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