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集團化利用治理結構之比較分析

台灣自第一階段農地改革後,逐漸有為降低生產成本與提高農民收入之大規模策略出現。本研究定義出台灣歷經包括農業生產專業區、農地利用綜合規劃之共同經營班與其後之產銷班、稻米產銷專業區與農業經營專區等四種大規模策略之農地集團化利用階段,是在公共秩序之法規命令,與集團成員契約簽訂所建立之私人秩序下而得以成立運作,符合混合式治理的特徵;而此治理理念的應用,可以新制度經濟學中微觀的角度,對組成各階段公共秩序和私人秩序的規則和執行機制,進行治理結構之比較分析。此係分別展現公共秩序與私人秩序規則中,誘因和安全措施是如何的賦予,與集團運作時是藉由第三者執行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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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歐陽楡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52570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