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險「保險人」或「所投資標的發行公司」違反法律上義務請求損害賠償問題研究

我國自2001年開放投資型保險之銷售以來,已經過10年的時間,期間文獻上對於投資型保險之探討甚多,惟多集中於監理法則之分析,少有論著對於投資型保險中要保人、保險人以及所連結的投資標的發行公司間之法律關係加以定性,並進一步分析此三者間之權利義務關係。無可否認的,投資型保險本質上亦為民事契約,因此在契約法上也有甚多可研究之處,是否應完全倚靠監理法來規制此種保險之銷售、運作,值得深思!若在契約法上能為投資型保險建立一套完整的遊戲規則,參與此一「賽局」的諸方均能依此規則而行,並在其違背規則時由他方予以懲罰,則無待政府公權力之介入,此有助於解決我國行政機關組織過度膨脹、權力過大的不當情況,且能助益於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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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陳易聰, Chen, Yi Tsung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66510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