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協力法制下之社會自主管制

向來公私部門合作參與公共任務,均著眼於給付行政的面向,管制行政中的私人參與似乎離不開行政助手、專家參與及行政受託人等功能民營化的思維或是自治行政的想法。但是,傳統範疇並無法因應介於國家與社會間多元的合作管制型態。納入社會自主管制的觀點一方面能夠掌握私人參與管制任務全貌,他方面能夠從規範面回應傳統管制手段在現實面遭遇的困境。 社會自主管制作為私人參與管制任務的型態,在規範制定與規範執行層次乃跳脫傳統行政助手、專家參與及公權力委託制度的思維,其中最重要的型態係經國家認可單位以行政認證的方式加入管制結構,並與受規範對象經由驗證形成法律關係。由於憲法規範層次上並沒有明確肯定或否定自主管...

Full description

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陳軍志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66510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