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的民事責任兼論醫療法第82條修法之芻議

醫療糾紛的處理應以民法體系規範,亦即,醫療糾紛若從醫病關係之本質,係醫療契約規範下的行為,原則上應以私法領域為主。在我國成立民事過失責任方面,不外乎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及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茲有疑問者是,醫療糾紛中如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競合時,適用上應如何處理。要之,如何選擇有效以及合理之醫療糾紛解決方法,首先正是要瞭解醫療糾紛發生時,醫師所應負有之民事責任範圍。 民法上債之關係建立在給付義務之內涵。給付,指債之關係上特定人間得請求的特定行為。除了主給付義務以外,債的關係尚有所謂附隨義務及不真正義務。主給付義務係指債之關係中固有、必備,用以決定債...

Full description

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張孟源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6961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