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專利法析論非顯而易知性之相關爭議

專利制度是知識經濟時代最為重要的一種智慧財產權形式,不但對於技術創新居功厥偉,在國際商業活動中也占有極具份量的地位。而在取得專利的三大要件中,以非顯而易知性(即我國進步性)最為棘手,蓋其本身屬於不確定之法律概念,而容有裁量空間。 非顯而易知性發軔於美國判例法,其後由實務主導其發展。在指標性案例KSR判決中,最高法院揭示了非顯而易知性的審查架構,以Graham四要件法則為根柢,並輔以顯可嘗試原則及彈性運用的TSM檢測法,整體而言KSR判決提高了非顯而易知性的適格門檻。在後KSR時代,CAFC在機械工業、醫藥品與生物科技等領域分別依不同程度適用KSR見解。2009年In re 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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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黃柏維, Huang, Po Wei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KSR
TSM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0983610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