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我國勞資爭議處理法制中強制仲裁、強制調解制度

近年來,「訴訟外紛爭解決制度」(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被認為具有調和傳統社會觀念與現代法律之功能,在勞資爭議事件中,ADR制度尤為重要,係因調整事項勞資爭議並無法用訴訟途徑解決,若是遇到協商僵局時,傳統上僅能用爭議行為來進行實力對抗,以尋求新的團體協約之簽訂,而調解與仲裁制度,能夠帶來不同的爭議處理途徑,以避免爭議權之行使所帶來的負面效應。但勞資爭議處理法制中的調解與仲裁制度,既然最終目的係簽訂新的團體協約,原則上程序之開始應以雙方之合意為主,而現行我國法制乃至於ILO之意見及世界各國立法例,均有所謂強制仲裁與強制調解之制度存在。行政機關...

Full description

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嚴柏顯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ADR
ILO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1022620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