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國際刑事司法之研究—以四大國際法庭及國際刑事法院為中心

歐洲國際軍事法庭(紐倫堡審判)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東京審判)開創了個人在國際刑事司法中承擔刑事責任的先例。此原則最終被明確規定於《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之中,國際刑事法院即是以《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為基礎,2002年7月1 日正式成立於荷蘭海牙,於2003年3月正式運作。 在國際刑事法院成立之前,對於惡性重大的國際犯罪,是透過特設的國際刑事法庭予以訴追及審判。國際刑事法院的設立,是為了避免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及其他殘酷殺人、殘害人群及危及世界和平的暴行再度發生。國際刑事法院是第一個對個人實施最嚴重的國際刑事犯罪予以懲罰的常設性國際刑事司法機構。國際刑事法院的影響力今後也會擴及到國際社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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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吳曜州, Franklin Yao-Chou Wu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10392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