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檢察制度的歷史與比較論我國檢察官之定位與保障

檢察官是刑事訴訟程序中承先啟後的樞紐角色,其職責不單僅追訴被告,實現國家刑罰權;作為法律的守護者,檢察官既要保護被告免於法官之擅斷,也要保護犯罪嫌疑人免於警察的恣意。換言之,檢察官是處於警察(行政)與法官(司法)兩種國家權力的中介位置,一方面必須扮演好「偵查程序主(指)導者」的角色,另一方面也要扮演好「法官裁判把關者」的角色。因此,檢察官角色之重要性,不言可喻。 在控訴制度「不告不理」原則之下,法官無法主動進行審判;反之檢察官則有主動糾舉犯罪之權責,並基於起訴裁量權之行使,篩選進入審判程序的案件,如果檢察官不開啟偵查,未提起公訴,審判程序也無從進行,正義即無從實現。更危險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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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鍾鳳玲, Chung, Feng Lin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8765150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