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康德〈先驗感性論〉中的「先驗的觀念性」和「經驗的實在性」: 以空間為例的闡述(A19/B33-A30-B45)

康德主張,空間的「先驗的觀念性」,並且此一觀念性是可以與「經驗的實在性」相容。對於「先驗的觀念性」,處於空間的事物被限定於感性的對象上,即是顯象,因此並不適用在那些「當它們得以透過理性其自身,即是毫無顧及我們感性的狀態」的內容。同樣地,「經驗的實在性」所刻劃的是外在顯象,如同康德在上述引文所指,乃是「在考慮一切可能的外在經驗」。據此,所謂空間的「先驗的觀念性」,從「觀念性」而言,空間是先天的直覺形式,故不屬於對象或事物自身的任何屬性。不過此一空間的觀念性,即先天的直覺形式,乃是任何外在顯象得以可能的條件,所以空間的觀念性,雖是感性主體的認知條件,卻不能等同於僅僅是主觀的觀念性,而是具有先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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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s: 潘永傑, Phoon, Wing-Kit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8915400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