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別歧視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我國兩性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兩平法)自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施行,迄今已五年,兩平法之立法不但符合禁止就業上性別歧視之國際潮流,也與我國日益重視女性就業問題之需求息息相關,更為性別平等理念之實現,向前邁進一大步。依據現有就業歧視案例,有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屬於性別歧視案件。所謂「性別歧視」係指在工作職場中,求職者或受雇者因其性別,而受到雇主不公平待遇。禁止性別歧視之精神,在於性別乃個人與生俱來,所無法改變的特質。因此,由於本身無法改變的特質,而在工作職場中受到不平等待遇是不合理的。所以不論在工作職種、職位、薪資、升遷、訓練、退休條件等,只要工作相當及能力相等,均不得有性別歧視之情形。 根據行政院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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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ic Details
Main Author: 郭賢真
Language:中文
Published: 國立政治大學
Subjects:
Online Access:http://thesis.lib.nccu.edu.tw/cgi-bin/cdrfb3/gsweb.cgi?o=dstdcdr&i=sid=%22G09296102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