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suring the advancement of Chines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pyright restrictions anchored purely to utilitarian justification.
在網絡上,資訊技術及其使用改革了版權作品的使用方式。因特網根本性改變了版權市場。本文試圖論證,中國內地法律必須給予資訊技術足夠的發展空間,同時不能不合理地損害版權所有人的利益。 === 本文認爲,在中國版權立法和適用中,版權功利主義理論起著根本性作用。根據功利主義,版權法的目標是促使社會文明的最大化發展。而且中國政府必須發展數字經濟,且須保證其版權法合理地促使網絡中間商運行和投資中國數字經濟。中國版權法需爲資訊技術提供足夠的發展空間。 === 基於為資訊技術發展尋求足夠發展空間的目的,本文分析了Sony案抗辯,通知-删除避風港,誘導侵權和合理使用。中國必須合理解釋中國現有制度,從而避免給網絡中...
Other Author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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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Others |
Language: | English Chinese |
Published: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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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s: | |
Online Access: | http://library.cuhk.edu.hk/record=b5549466 http://repository.lib.cuhk.edu.hk/en/item/cuhk-328066 |